• 一站式升学考证入户学习平台
基本信息
招生代码 批次 学校类型 学校标签 办学性质 学校地点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学校简介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是2005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财经商贸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职业院校,与广东科技学院(应用型本科)、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理工类高职专科)同属广东南博教育集团。学校坐落于广州第二大学城——白云区钟落潭镇健康城高校园区,规划占地面积900亩,现已建成校园面积306.9亩、校舍面积22.62万平方米。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679.9万元,纸质图书59.4万册,电子图书14.3万册。

学校现有招生专业35个,其中省级二类品牌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校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校级品牌专业2个,形成了以财经商贸大类为主,电子信息、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医药卫生、旅游、公共管理与服务、新闻传播、交通运输等专业大类协调发展并具有新商科特点的专业结构。设有数智经济贸易学院、新商务管理学院、新商务外语学院、健康学院、云智信息技术学院、云智设计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博雅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501人,其中专任教师33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70人,“双师型”教师193人,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6人,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1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近三年教师获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7项、三等奖10项,1支团队入围国赛遴选,1名教师获广东省第五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三等奖。

学校致力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开展基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理念、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人才培养模式和基于“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理念下的“做中教,做中学”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努力打造“素质优,能力强,就业好”人才培养特色。近三年学生参加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共获得二等奖7项、三等奖26项;参加国家、省、市及集团等各类大赛共获奖项122项,其中“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1项,广东省“挑战杯”杯8项(其中一等奖2项)、攀登计划15项、团日竞赛“百优”8项。

学校为全校师生创造了舒适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教室、图书馆、饭堂等场所均配备空调,宿舍配备热水,提供网络接入。标准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文体活动场所一应俱全。组织开展“读书声”“跑步声”等多项特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依托集团雄厚办学实力、优势办学资源和优秀集团文化,学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逐年提升,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广州日报数据和数字化研究院于2020-2021年连续两年发布的“中国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评价”、“广州日报高职高专排行榜”显示,我校在全国1400余所公民办高职院校、广东27所民办高职院校的排名由2019年的靠后位置稳步跃升至中上游位置。

学校以“创百年学府、育产业精英”的愿景和使命,贯彻落实集团“人才为本,制度为纲,机制为魂”管理方针、“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全程信息有效跟踪”管理理念、“企业与员工共赢,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存”发展理念,秉承“厚德、自强、勤思、敏行”的校训,持续改善软硬件设施,扎实推进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努力将学校建设成新商科类民办高水平高职院校。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专业目录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软件技术(web前端开发方向)
软件技术(人工智能方向)
物联网应用技术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大数据技术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数字媒体技术
环境艺术设计
室内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网络新闻与传播
影视动画
跨境电子商务
婴幼儿托管服务与管理
商务英语
商务日语
学前教育
应用俄语
工商企业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会展策划与管理
大数据与会计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金融服务与管理
金融科技应用
国际经济与贸易
关务与外贸服务
市场营销
电子商务
现代物流管理
中药学
护理
中医康复技术
中医养生保健
体育运营与管理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招生章程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录取体检标准

 新生注册和复查

 收费标准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27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本部: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长腰岭长学路300号;邮政编码:51055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毕(结)业颁证:取得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软件技术专业与广东科技学院软件工程专业、电子商务专业与广东科技学院电子商务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广东科技学院软件工程、电子商务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十八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美术类、体育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十九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各省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省的艺体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的考生专业调剂规则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二十五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二十六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七 本校省的相关要求按照各省公布的文件执行。


 录取体检标准

二十八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二十九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新生注册和复查

三十  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三十一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收费标准

第三十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中药学、护理、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体育运营与管理、电子商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软件技术(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专业学费17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1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600-3000元/生·学年。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8388105、28388108

    真:020-28388113

电子邮箱:hnsmx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scbt.edu.cn/

招生网址:https://nzsw.scbt.edu.cn/

三十五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人:曾燕锋

监督电话:020-28388104转8120

    真:020-28388113

电子邮箱:623582558@qq.com

第十 附则

三十六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十七 本章程由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授权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为准。